广西“十二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做法
所属分类: 项目动态 发布日期:2022-12-22
一、全面加强水环境保护。“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家的部署安排,广西编制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广西实施工作方案》、《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广西实施意见》、《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组织开展地级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及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风险和应急管理,强化水质监控;以河池龙滩岩滩水库、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百色万峰湖水库、贺州龟石水库等为重点,积极实施良好河流湖泊生态保护;开展大王滩水库、桂江、红水河等流域生态健康评估调查,实施大王滩水库水面综合整治,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开展九洲江流域、青狮潭水库、贺江及龟石水库、洪潮江库区等水环境专项整治。 二、扎实推进“三污水”治理。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为重点,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实施了1200个村庄环境整治,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200多套,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700多套;集中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138座,预计年底将全面建成投产。二是以九州江流域为重点,推进养殖污水整治。对九州江干流两岸200米以内的禁养区养殖场进行全面核查、清拆,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生态养殖,建设畜禽粪便处理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开展生猪小散养殖污染集中整治。三是整治工业废水治理。实施治理以来,九洲江流域不再审批涉水工业项目。建设工业集中区,引导流域内的中小企业转移入园发展。 三、认真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自治区成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广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逐步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实行环境倒逼机制,提高涉重行业和企业的准入门槛,严控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重点防控区、行业和企业整治,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大力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大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监测与应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 四、稳步推进流域生态建设。广西实施“美丽乡村”活动,建立“河长制”,重点流域沿岸县、镇、村分段包干河道整治工作,购置垃圾清理船,组建水上保洁队,定期对流域干流以及重点支流的垃圾、淤泥、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和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推进河道治理。实施荒山造林、迹地更新、林相改造、村屯绿化等工程,推进农林业结构转变和流域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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